記得之前發生的商標事件,沒想到還有後面...
(說明一下,有人註冊了某個我們一直有在販售商品的商標,然後以我們違反商標法而告我們;他們這算是"搶註"的行為,何況這個商標目前已由原廠提出異議)
幾天前收到了傳票,叫我去地檢署說明...
啊~啊~啊~那是我人生第一張傳票耶!真他媽的要不要去護貝一下!!
這件事,從頭到尾我們都沒有錯也沒有違法,對方要這樣玩,我只能說,真是吃飽太閒!這麼有空怎麼不去多讀點書好好充實自己培養氣質一下....
話說我的"到案時間"是上午9:10,好早!好早!
一大早就在車陣中奮鬥,of course 帶著阿肥~
到了地檢署要先去法警室報到,推著嬰兒車出現在這裡感覺實在很妙....
法警指示我們要去3樓的十四偵查庭,並告知走旁邊的樓梯上去,我還大言不慚的問他:有沒有電梯?(是難道叫我們扛嬰兒車上樓嗎....)
我們很準時的報到,到了偵查庭外,一片漆黑是怎樣?!
等啊等,都要九點半了沒半隻貓,傳票上明明寫了大大的"準時"!
好不容易相關人等慢慢到齊了,原來開偵查庭也有遲到這回事....
這時來了一位還算美女的小姐(註一),在庭外緩緩的套上律師袍,坐下,翹腳,開始在臉上塗抹...
當時我還心想,甚麼鬼,來開庭還要這樣畫喔...沒想到後來她就是對方請的律師...
終於大人們都到齊了,警察先生核對了我的證件,特別交代手機要關...
進到庭內,檢察官坐高高,旁邊一位紀錄人員,一位警察先生坐在前面,
而我面對高高在上的檢察官站著,一切就像電視上一樣,我感覺自己像犯人被站著審問,而對方律師可以蘇糊的坐在旁邊....北宋啦!!
更北宋的來了,檢察官拿起"訴狀?"開始唸,啊唸的哩哩啦啦,我真心的認為,這是他第一次看到那些東西...
再來更肚爛(我今天要用盡我所有的形容詞),鈴~鈴~鈴~唸到一半,檢察官手機響咧~~
終於等他講完手機(我真的很想把唉鳳拿出來拍張照),又繼續斷斷續續、眼盲心也盲的唸完後,問我"有甚麼要辯解的?"
我真的很想說......去你媽的ooxxooxxooxxooxx....阿彌陀佛~
我拿出了準備好的資料,大概說明了一下,然後換對方律師說話,啊人家是律師,說出來當然頭頭是道,有條不紊,早知道律師本色拿出來再看一下...
總之呢,就一下她說,一下我說,檢察官不是很狀況內,我功課也沒做很足,然後就這樣開完了....
結論呢,其實我也不知道接下來是要怎樣耶...
感想呢,自己做生意以後,發現所謂商場上的競爭比起同事間的勾心鬥角,是可怕很多的;競爭對手不只是耍耍小心機,而是直接揮著大刀,一刀砍死你最好!
不過呢,這也算是一種經驗................... (經驗個屁啦!火大~)
是說,沒幾個嬰兒在這拍過照吧...XD
不知到後續發展會如何,反正如果要開甚麼庭我就去,就當帶阿肥出去兜風~
他們要花錢請律師,我們才不要浪費這個錢~
反正多開個幾次我就越來越厲害了.... (保持樂觀)
註一:這裡所謂的"美女",就像邱議瑩小姐在政壇也可以被稱為美女是一樣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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